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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太湖生態清淤梅梁湖區工程監理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 新一輪太湖生態清淤梅梁湖區工程已由無錫市行政審批局以錫行審投許【2024】5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省級及以上和地方財政配套 。招標人為無錫市河湖治理和水資源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新一輪太湖生態清淤梅梁湖區工程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本工程位于濱湖區梅梁湖區域,清淤位置為三山島、閭江口、古竹運河河口等周邊水域,以及梅梁湖湖心區、馬山島東部等片區。 2.2 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主要建設內容為: 底泥疏浚、淤泥固化、余水處理、外運利用、配套工程及安全警示等,具體如下: 底泥疏浚:采用單艘產能不小于350立方米/小時環保絞吸式挖泥船,并配備一搜除雜調節船,對上述梅梁湖水域進行生態清淤,總清淤面積約28.9平方千米,平均清淤厚度約0.2-0.5米,總清淤量約834.1萬立方米。 淤泥固化:水上淤泥固化平臺為可移動構筑物,平臺布置板框壓濾設備、泥餅轉運皮帶機、余水收集艙、淤泥脫水固化附屬配套設備及艙內發電機室等。清淤底泥通過管道輸送至水上平臺進行固化處理,固化土方總量約417.05萬立方米。 余水處理:岸上余水處理場設置分隔圍堰形成6級余水池,設計水深約3.5米,余水池四周設置填土圍堰,圍堰設計頂寬3-4米,坡比1:2,圍堰四周設置安全圍欄并放置警告標示,沉淀池之間設置退水口連接。底泥固化產生的余水通過管道抽送至余水池內集中處理。處理工藝采用物理沉淀+化學絮凝+微生物處理+曝氣+沉水植物凈化等綜合處理方法,余水經處理達標后再進行排放。 外運利用:固化后的土方擬通過皮帶機輸送至運泥船上,采用船運為主,陸運為輔的方式。 配套工程:在棄土點附近設置1座臨時碼頭方便運泥船只靠岸,在清淤區附近設置1座水上施工平臺方便施工人員與一體化平臺之間短駁。陸上生產設施用電采用市政電網供電,余水處理區和水上平臺分別外接10千伏線路。余水處理區設置1臺500千伏安變壓器,水上平臺設置1臺1250千伏安變壓器和1臺4000千伏安變壓器,并設置柴油發電機組為備用電源。 6、安全警示:清淤區附近航道兩側增設600套警示航標燈,布設間距50米;連接水上平臺的電纜穿越航道處兩側設置浮標、警示燈及警示標牌,共計警示航標燈約16座。 本項目概算總投資144751.5848萬元。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總工期為60個月。 2.3 本合同項目監理范圍:新一輪太湖生態清淤梅梁湖區工程施工全過程監理,包含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四控制和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面關系,以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工程變更、索賠、驗收及配合竣工結算、決算審計均屬于本監理范圍。質量目標要求為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2.4 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包括施工階段服務期(施工階段服務期:1824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開工令為準)。(電子投標文件的投標信息、投標函投標要素一覽表按1824天填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完(交)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頒發時間)以來,單項工程清淤量50萬m3及以上的河湖絞吸式生態清淤的工程監理業績。 (3)財務要求:提供投標人企業近三年(2020~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從成立之年份起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專業,證書需在有效期內)并具備工程類高級技術職稱且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年齡不應超過 60 周歲(已退休但未滿60周歲人員應提供退休證和相關勞動關系證明)。 備注:投標人擬安排項目總監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相關證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書須作為與投標資格審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②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③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④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5)其他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提供投標人監理部所有成員(至少需配備不少于6人,包括總監理工程師 1 人、專業監理工程師配備不少于2人、專業監理人員配備不少于3人,附項目部成員名單)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指《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內附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個月的繳費單)或由社保機構出具的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7)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資格審查資料”之“承諾函”章節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簽訂聯合體協議書。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2月20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陸,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 |